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5130|回复: 7

“三无”小公司如何留住人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1 10: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无”:无法给员工“镀金溢价”。

  同样才能的人,有著名大公司的工作经历后,比有创业小公司工作经历的人,身价能提高很多,这可称为“镀金溢价”。“镀金溢价”不仅不容忽视,而且在著名大公司镀金后,人才溢价金额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正是因为这样,不少年轻的职场人士愿意去著名大公司做很简单的工作,即使拿较低的薪水也心甘情愿,借此积累自己的“镀金溢价”。创业小公司虽然能够快速锻炼人才的能力,但无法给员工“镀金溢价”。

  二“无”:无法给员工“稳步上升的职业发展路径”。

  《杜拉拉升职记》从文学标准衡量,算不上好小说,场景和心理描写、情节构思等方面都不好,但成为持续走红的畅销书,主要是因为年轻的职场人士渴望升职。创业小公司并不缺乏升职机会,但不确定性很大。创业小公司与成熟大公司明显的区别就是“变得快”,连公司是否存在、主业是什么、部门和岗位设置都有很大的变数,更不用说员工的职业规划了。多数年轻员工希望在公司有稳步上升的职业发展路径,这是创业小公司难以做到的。

  三“无”:无法给员工明确的指标或职责。

  创业小公司的任务指标和岗位职责既不细化,也不固定,经常随着业务的调整而调整。而且员工可能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调配、借调和临时支援。正因为这样的“三无”小公司难以吸引人才,所以在创业初期,关键的业务或技术人员往往由股东、合伙人或其家庭成员担任。但是,创业企业要想走上正轨,或者要做大做强,必须突破人才瓶颈,如何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呢?

  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措施:

  (1)低底薪、高奖金。创业小公司虽然难以承担很高的固定薪水,但是,无论是销售人员,还是技术人员,都可以从创造的收入或利润中提取较高比例的奖金,以此来吸引人才。案例中的技术高手要求年薪20万,公司难以承受,但是,如果改为固定年薪10万,若项目或业务进展良好,预计提成或奖金20万,合计年薪30万元,有可能公司和那位技术高手都能接受。

  (2)从“干股”到股份逐步过渡。案例中的销售高手向程瑞要公司的25%股份,程瑞舍不得给。如果设计为逐步过渡方案,即先拿“干股”,几年后有持续业绩,再过渡到股份,在此期间,“干股”与股份比例与盈利目标动态挂钩,这样的话双方可能都可以接受。如果再加上未来上市的规划,对人才的吸引力就更大了,甚至更小一些的“干股”或股份比例,也能吸引不少人才,创业板上市公司造就众多亿万富翁的真实故事对许多人才是很有诱惑力的。

  (3)升职吸引。小公司的部门和岗位设置灵活,对于期望职位和头衔提高的人才,可以“因人设岗”,例如案例中的技术高手,可以给其首席技术官、技术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之类的高等级头衔,也许对他有吸引力。小公司虽然不能给人才“镀金溢价”,但可以给人才职位和头衔溢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1 13: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s: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5: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8 16: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知道三无小公司怎么留住人才,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07: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给银子啊! [s: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9 17: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现在在哪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1 00: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不确定性太大,不具可操作性,都是空话.
可行的是数量分散风险和不确定性,总有会留下来的.工资是把双刃剑,具体要看你的行业和你的企业自身的情况,建议不要偏离行业标准,参考当地消费水准,一个职位保持两个人,有竞争反而是好事,害群之马一定要开掉.干满2,3年的可以考虑升职(当然薪水也要升),以上可以考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1 09: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kinwdc于2012-05-10 06:52 AM发表的  :
楼主说的不确定性太大,不具可操作性,都是空话.
可行的是数量分散风险和不确定性,总有会留下来的.工资是把双刃剑,具体要看你的行业和你的企业自身的情况,建议不要偏离行业标准,参考当地消费水准,一个职位保持两个人,有竞争反而是好事,害群之马一定要开掉.干满2,3年的可以考虑升职(当然薪水也要升),以上可以考虑.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玻璃钢复合材料商城|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FRP玻璃钢复合材料论坛 蜀ICP备10204395号-1

GMT+8, 2026-1-27 17:01 , Processed in 1.127660 second(s), 20 queries .

© 2015-201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