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5353|回复: 1

美国阻燃材料标准及测试方法-转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5 10: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阻燃材料标准为ANSI/UL-94-1985标准
UL94试验共有五种:
1. B级的水平燃烧试验
2. 94V-0、94V-1、94V-2级的垂直燃烧试验
3. 94 5-V级的垂直燃烧试验
4. 用辐射板的火焰蔓延指数试验(按ASTM E 162的标准测定这里不作介绍)
5. 94VTM-0,94VTM-1,94VTM-2级的垂直燃烧试验(VTM指极薄的材料这里不作介绍)
现分述如下:
1.94HB级的水平燃烧试验方法
本试验采用长127mm,宽12.7mm,最大厚度12.7mm,最小厚度3.05mm的小条状试样。在无通风的试验箱中进行。
评为94HB级的材料,试样厚度为12.7mm时,在76.2mm标距上的燃烧速度不大于38.1mm/min,或试样厚度小于3.05mm时,燃烧速度不大于38.1mm/min或在达到102mm标线之前,必须停止燃烧。
2.94V-0、94V-1、94V-2级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
UL94中的垂直燃烧试验根据样品燃烧时间,熔滴是否引燃脱脂棉等试验结果,把聚合物材料定为V-2,V-1,V-0和5-V四个级别,其中以V-2级为最低阻燃级,5-V级为最高阻燃级。先介绍94V-0、94V-1、94V-2级试验方法。
此试验用小条试样长127mm,宽12.7mm,最大厚度12.7mm。在无通风试验箱中进行。试样上端(6.4mm的地方)用支架上的夹具夹住,并保持试样的纵轴垂直。试样下端距灯嘴9.5mm,距干燥脱脂棉表面305mm.。将本生灯点燃并调节至产生19mm高的蓝色火焰,把本生灯火焰置于试样下端,点火10s,然后移去火焰(离试样至少152mm远),并记下试样有焰燃烧时间。若移去火焰后30s内试样的火焰熄灭,必须再次将本生灯移到试样下面,重新点燃试样点火10s,然后再次移开本生灯火焰,并记下试样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的续燃时间。若试样熔滴有烟棵里,让其落入试样下305mm的脱脂棉上,看其是否引燃脱脂棉。若脱脂棉着火,评级时应考虑其因素。
具体分级指标如下。
          级别
测试项目 94V-0 94V-1      94V-2
1 十次点燃总有焰燃烧时间最大值(S) 50 250 250
2 个别的有焰燃烧时间最大值(s) 10 30 30
3 无焰燃烧时间(s) 30 60 60  
4 有焰熔滴 无 无 允许仅短时燃烧

3.94 5-V级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
94 5-V级垂直燃烧试验分A法和B法两种(A法为试条,B法为试片),是比94V-0、94V-1、94V-2测试更严格的实验方法。
    以A法为例,将试条(127mm╳12.7mm)上端6.4mm处夹住并保持其纵轴垂直,喷灯安装在灯座的斜面上,使等于垂直线20度角。火焰总高度调至127mm,点火5 秒,再移开5秒,如此重复操作,直到试样承受点火5次。在第5次移开火焰后,观察并记录如下各项:
(1)有焰加无焰燃烧的持续时间。
(2)试样被烧毁或损伤的距离。
(3)在试验期间试样是否熔滴颗粒。
(4)在燃烧后和冷却时立即观察试样的变形和物理强度。
94 5-V垂直燃烧试验分级指标如下
测试项目
方法 第5次点火后任一试样的燃烧时间                        颗粒 有无燃烧的熔滴 另取一组5个试样
再作试验 第二次试验的要求
  
A法 不超过60秒 无 5个试样中有一个
不符合要求 所有试样都符合要求
B法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以上介绍的是美国ANST/UL94-1985试验方法。   
       不同用途对阻燃性有不同要求,一般说来,人们总希望材料的阻燃性级别高一些。但事实上各种阻燃测试方法都有其局限性,其结论都是相对的。因此并不是阻燃级别越高越好,例如通常认为UL94 V-0级的材料比V-2级的好。然而某些电器产品要求材料具有抗电弧点燃性,这时V-2级就比V-0级好。因为94V-2级塑料不会在电作用下形成导电而结焦,从而大大降低了着火的可能性,而94 V-0级塑料则相反。
(未完待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9 11: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呢??怎么就不发了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玻璃钢复合材料商城|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FRP玻璃钢复合材料论坛 蜀ICP备10204395号-1

GMT+8, 2024-5-3 17:55 , Processed in 1.105123 second(s), 19 queries .

© 2015-201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